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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领域(养老机构、公墓机构、救助、社会组织、婚姻登记处)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参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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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领域(养老机构、公墓机构、救助、社会组织、婚姻登记处)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参考范文目录:xx民政领域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参考范文xx民政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xx民政局公墓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xx民政局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xx民政局社会救助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xx民政局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xx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XX民政领域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参考范文按照《关于xx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有序转入常态化防控的通知》(x防指发[2022]x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细落 实各项防疫措施,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慎终如始、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结合民政领域工作实际,现制定xx区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断巩固民政系统各领域取得的疫情防控成果。二、总体要求增强政治意识,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紧迫性,继续绷紧安全“弦”。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部署谋划,加强组织领导,学懂弄通疫情防控政策,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增强督查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持续加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全方位检查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三、工作安排(一)社区治理方面1.负责指导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社区充分利用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建立户基础信息库,利用手机E通及时更新信息库人员信息,实现人员排查动态管控。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属地责任,全力织密织牢防控网络。2.负责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指导各街镇通过微信群、宣传栏、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帮助居民 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重要性,引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方面1.负责加强对辖区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工作,向各养老服务机构传达并指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督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半封闭管理制度和预约制探视制度,全面把严进出、探访、防护、卫生、处置关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检查。2.负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建一支稳定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队伍,加强全面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培训,强化全员核酸检测能力,同步落实应检尽检全员核酸检测任务。3.负责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做好本机构的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做到人员、设备、设施、物资、能力“五到位”。方便异常情况出现后,可以在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落实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4.负责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入院老人加强针接种率。 5.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孤儿福彩助学金,加大定期对孤儿情况的摸排,建立孤儿疫情常态化摸排工作台账,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6.负责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创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认证方式,全面摸排统计,严格审核把关。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档案台账。确保做到对高龄老人不漏报、不错报、不重报,切实把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落到实处。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殡葬、流浪乞讨人员和残疾人工作方面1.负责做好全区公墓机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公墓机构疫情防控进行指导,向各公墓机构传达并指导其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切实强化公墓负责人履责尽责,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公墓重点醒目区域张贴防控提醒、通知及引导横幅或制作电子屏,提醒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提高疫情防护意识。2.负责联动各相关单位,加强春节、清明等祭扫节日疫情管控工作,做好殡葬机构检测消杀工作,坚持工作人员、祭扫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健康码、行程码和场所登记码核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场所消杀制度。3.负责各公墓机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应急防控工作,密切结合当前疫情总体发展态势,灵活调控管理工作,制定各类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公墓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形成合力,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疫情防控检查。 4.负责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卫健、公安、城管执法、街镇等部门应急联动,精准排查管控,分级分类处置。要按照“外方输入、内防反弹”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受助区域、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做到防疫、救助两不误。5.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及时为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社会救助工作方面1.负责做好在享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弱势群体服务保障的通知》,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力求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做到一户一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2.负责加强对特困供养人员的监管,与各街镇督促特困供养照料服务人认真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协助做好服务对象疫情防控工作。3.负责强化临时救助服务,拓宽绿色通道。结合《xx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青府办发〔2019〕17号)、《xx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应急预案》,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为全区特困群众及本辖区发现的新冠感染的患者困难家庭开通绿色临时救助通道。4.负责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家庭,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到期符合的低保家庭,可由无纸化系统直接复核。 5.负责及时保障因疫情造成的短暂性贫困救助,根据《xx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应急预案》,降低因疫情造成无法正常工作的人员劳动力系数,对于符合的及时纳入,不符合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其稳步过渡。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五)社会组织服务方面1.负责建立社会组织常态化疫情防控微信工作群。群中及时推送疫情信息,宣传防疫知识,交流防疫心得、辟谣正听、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引导各社会组织通过各自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文明健康宣导等工作,并做好日常防控工作,形成疫情防控活动开展常态。2.负责有序开展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活动,督导各社会组织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要求,举办各类现场会议、培训、展览、对外交流等活动,建立疫情防控督查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检查。对疫情防控散布虚假信息等有违纪违法现象的社会组织,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办,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疫情防控。3.负责引导社会组织中的医学、科技人才、专业社会工作者、心理学科等专家主动发挥优势,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引导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科学参与疫情防控。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主动配合社区“两委”,积极协助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报告等工作。 4.负责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组织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进行备案管理。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婚姻登记方面1.负责xx区婚姻登记大厅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所有进出大厅工作人员、办事居民必须坚决落实执行扫码、测温、消毒、登记等各项防控规定。2.负责xx区婚姻登记大厅每日全面消杀。通过显示屏、宣传栏、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对发现中、高风险地区办事人员,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按照当前全区总体防疫工作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并做好登记上报工作。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方面1.负责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强化舆情监测和引导。2.负责制定、完善全局疫情防控方案、措施,保障全局疫情防控工作实时开展。3.及时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工作,确保物资随时处于充足备用状态,具备随时使用条件。4.及时做好疫情防信息梳理上报等工作。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防控意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思想认识之弦,保持高度警醒。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定政治决心,积极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二)坚持长抓不懈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复杂性,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工作,把疫情防控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全面推进、长抓不懈,实现疫情防控的无死角全覆盖。(三)强化意识形态严守管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传播权威信息,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团结和谐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四)落实统筹兼顾统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同步推进。平衡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防控体系有韧性、有力度,民政保障工作有广度、有温度。附1:xx民政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xx民政厅《进一步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服务运营操作规程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包头市、xx发生的疫情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机构疫情防控责任,保障老人和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xx民政局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管理服务工作制度。1.各机构要结合实际,设立和完善各自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管理制度,认真排查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机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2.完善常态化预警监测工作措施,加强老人及员工健康检测,做到每日开展2次体温检测,并留有记录。3.按照xx《养老机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完善规程并采取相应措施。4.严格落实探视预约制、限流制,保证“三码”查验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做好来访人员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5.继续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必须保证机构内防疫物资储备量可以支持完成2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6.加强对机构内已组建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人员队伍的常态化培训,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强化机构信息员、登记员、消杀组成员应对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能力,确保发生疫情时24小时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7.严格限制机构内老人、工作人员前往国内实时统计并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边境、口岸城市,如有从中高风险、口岸地区返回的,不得返院,第一时间联系居住地社区和本区疾控部门,按相关要求采取措施。8.各机构必须从正规渠道采买食品、生活用品等物资,做好外包装消毒,留存采买记录,禁止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对家属送入机构的药品、生活物品等做好登记、消毒并留有记录。9.强化应急准备措施,机构要进一步提升疫情处突能力,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对值守人员的防疫知识培训,疫情发生时迅速完成常态与应急机制转换,快速有效处置疫情。10.机构要鼓励动员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在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同时,进一步讲清接种的义务和责任,引导老人、工作人员自愿接种,防患于未然。xx民政局将对本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各相关单位存在的部署不到位,排查整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典型问题公开曝光,造成严重后果将移交纪检部门查办。xx民政局2022年3月x日附2: xx民政局公墓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压实各公墓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责任,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切实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根据《关于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有序转入常态化防控的通知》(x防指发[2022]x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区各公墓机构能够从应急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有序转入常态化防控,保障外来祭祀人群和机构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特制定xx公墓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一、日常防护方面1.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公墓重点醒目区域张贴防控提醒、通知及引导横幅或制作电子屏,提醒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提高疫情防护意识。2.做好日常体温检测。各公墓要明确责任人,每日开展对工作人员的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检测工作,其中体温检测至少一天保证两次,并做好留存记录。3.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的生活习惯。要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按照程序要求报告,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做好各区域卫生清洁消毒工作。公共场所重点部位消杀要到位,至少一天消杀两次;明确责任人,做好留存记录,公共卫生间、公共洗手池等场所要提供洗手液等方便群众使用。正确收取快递包裹,尽可能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并采用正确的消毒方式处理。5.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及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我市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对于此前接种的两针灭活疫苗第二针后超过六个月时间的,统计后自行到指定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其他符合条件的要做到应接尽接;对于外地返包工作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上岗。6.建立本机构应急预案。全面梳理各项防控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精准掌握工作人员状况、严格执行各类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好防控物资储备等方面要进行再安排、再要求、再强调,确保全环节全过程全链条从严落实各项防控工作。二、内部管理方面1.做好防控物资采买储备工作。各公墓要结合各自情况,储备充足的相关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医用口罩、隔离服、乳胶手套、酒精,84消毒液,测温仪等物资)。2.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全体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应对突发情况,值班人员密切关注服务群众和工作人员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关注健康码,一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按疫情防控程序履行。 3.公墓机构工作人员离开本市必须向负责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明确目的地,出发时间和回来时间,回单位前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疫情期间要坚持非必要不要出包,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4.设有内部食堂要注意把握食材采买规范,确保冷链食品安全,严把采购、消毒、加工、存储等关键环节,要求全体就餐人员做到餐前洗手,餐后餐具消毒的个人防疫用餐制度。5.注意做好舆论引导。公墓机构负责人要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舆论引导,工作人员要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和防控知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上传播不实信息。公墓封闭管理期间要做好宣传工作,对前往公墓祭扫的群众做好耐心解释。三、在祭扫管理方面1.对祭扫群众进行登记。对进入封闭式管理公墓的群众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有关日常检查工作登记。2.控制安葬人数限制。接待预约安葬时主动告知办丧人数要求,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规定,限定办理落葬人数,每户不超过10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加强公墓入口、园内人员引领,减少人员停留时间。四、在应急措施方面 1.不定期开展疫情防控演练。各公墓机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不定期开展严格细致的反复疫情防控和演练。2.加强排查防范工作。出现疫情时,各公墓要开展工作人员密接自查,(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自查同行密接人员)。同时要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和防范。3.设置紧急隔离区域。对发现的疑似人员,在自我保护措施完善的情况下,引导到隔离区进行隔离,在做好有关人员疏散的同时,立即上报所在社区、区民政局和区疾控中心。xx民政局将对本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各相关单位存在的部署不到位,排查整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典型问题公开曝光,造成严重后果将移交纪检部门查办。xx民政局2022年3月x日附3:xx民政局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为切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救助管理,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根据《关于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有序转入常态化防控的通知》(x防指发[2022]x号)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制订关于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1.牵头设立流浪乞讨人员发现处置微信工作群。组建完善救助管理信息收集群,及时回应和处理收集到的线索。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及时反馈发布至微信工作群,由相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到现场处置,加强街头整治行动,做好街面管理和救助工作。2.强化卫健、公安、城管执法、街镇等部门应急联动。精准排查管控,分级分类处置。紧急状态下,各渠道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按照流程进行询问和检视。询问流乞人员14天期间内,是否有疫区接触史或与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感染者接触史,以及两周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停留情况,并通过包头市救助站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核实。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有疫区接触史的应立即向发现地街道(乡镇)、社区报备,并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按其规定的措施处置。对以感染、患病为由,拒不接受疫情防控措施安排,强行索要现金、乘车凭证的人员,工作人员应当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及时报请公安机关调查、处置。 3.强化主动救助,兜牢民生底线。协同公安、城管执法、街镇等部门做好街面巡查和站外救助。针对重点路段、公园、大型超市、银行自助点等流浪乞讨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加强巡查管控。通过告知、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减少其暴露感染和感染后传染他人风险。对经有关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劝导后不愿进站受助、自身有固定住处的,在做好跟踪劝导救助的同时,及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重点关注;没有固定住所的,可为其提供口罩、衣物等防护物资,做好劝导和跟踪救助情况记录,并根据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报请相关部门或属地疫情防控办事机构视情带离或处置。各街镇统筹安排设立临时救助点、安置点、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4.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住宅小区、商铺等作为“门前三包”责任人,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时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责任人如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在其“门前三包”范围内进行乞讨,应及时主动询问其基本信息,对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告知其可接受救助及求助途径,并及时告知市救助管理站(24小时值班电话:6977110)。5.落实责任到人。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单位和街镇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 进行,并建立流浪乞讨救助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和街镇要掌握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行乞情况、活动规律、活动地点、落脚点,救助工作做到发现一个及时救助一起,同时提高责任意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各相关部门、各街镇要至少明确一名负责此项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接收和处置有关情况。6.加强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和各街镇要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xx民政局将对本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各相关单位存在的部署不到位,排查整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典型问题公开曝光,造成严重后果将移交纪检部门查办。xx民政局2022年3月x日附4:xx民政局社会救助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为保障xx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临时救助政策、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应急预案,特制定本制度。1.执行“一个大厅审批”,非必要不聚集,全面有效应用无纸化办公系统。2.在享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生存认证全部由手机APP完成。3.结合《xx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应急预案》,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3000元(含)以下的临时救助由街镇直接完成审批,资金直接由各街镇临时救助备用金支付。救助人员名单报社会救助股备案。4.关注独居特困供养人员、防控区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被隔离或确诊新冠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到应救尽救。5.对困难群众中上网课的学生(在享低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开展网络补贴,由临时救助资金支出。xx民政局将对本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各相关单位存在的部署不到位,排查整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典型问题公开曝光,造成严重后果将移交纪检部门查办。xx民政局2022年3月x日 附5:xx民政局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按照《关于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有序转为常态化防控的通知》(x防指发[2022]x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制度:1.各社会组织要服从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制度,落实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鼓励从业人员持续接种新冠疫苗,毫不放松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2.积极主动在“鹿城365”微信公众平台申领场所码并张贴在社会组织经营、服务场所进门处明显位置并督促进出人员扫码登记、测温、配备消毒用品,做好记录。3.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活动,须请示xx疫情防控指挥部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同时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未经审核同意,不得擅自举办。4.经审核同意举办的活动、会议,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5.各社会组织应严格人员管理,非必要不离开包头市,如确需离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密切关注来返地区疫情防控信息,积极主动向所在社区和疾控部门备案。6.行业协会在动员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基础上,发挥行业优势,坚持行业自律,严格行业规范,用自身专长服务疫情防控。7.商会要引导会员单位在疫情期间合理安排营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自我保护要求、定期为经营场所消杀,并做好消杀记录。8.应急救援组织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社区和各单位开展应急演练、卫生防疫、信息登记、人员摸排、健康咨询、心理支持、情绪疏导、救助救护环境消杀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更加有序。9.志愿服务组织要积极招募储备志愿者,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协助维护核酸检测秩序、人员登记排查、宣传引导服务、社区防控消杀等志愿服务工作。10.慈善组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募捐。11.学术类、科技类、心理类、社工机构和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要组织专业力量,科学有序地参与到卫生防疫、健康咨询、心理支持、情绪疏导、救助救护等志愿服务工作中。 12.通过多种形式,转发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要求,加强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 13.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接受属地疫情防控管理。xx民政局将对本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各相关单位存在的部署不到位,排查整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严肃追究单位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典型问题公开曝光,造成严重后果将移交纪检部门查办。xx民政局2022年3月x日附6:xx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为加快推进疫情过后生产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牢牢把握疫情防控的主动权,共同守护防疫成果。切实提高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突发疫情应急处理能力,有效提升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针对婚姻登记服务窗口人流量大、接触面广的情况,xx婚姻登记处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确保婚姻登记和疫情防控工作双管齐下、同步推进。1.思想认识常态化。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和 必要性。紧盯“防、控”环节,严密防范、抓紧抓实,精准落实到婚姻登记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服务中来。2.入口管控常态化。持续做好入口管控工作。进入婚姻登记大厅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在大厅的入口处配备红外影像测温仪、测温枪,设置健康“三码”扫码提示;加强秩序巡查,配备专职安保人员负责体温双检、“三码”查验。强化预防措施设置,预留隔离留观室,针对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人员,进行隔离留观,并及时将异常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每个登记窗口前设置一米间隔地贴线,提醒办事群众保持安全防疫距离。3.流量管理常态化。对进入登记大厅人数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科学合理控制人流量。针对婚姻登记高峰日预先进行研判,提前启动高峰日登记服务应急预案;在疫情突发期启动疫情期间婚姻登记服务应急预案。在此期间,均采取预约登记分时分段分流的方式,严控大厅峰值人数;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等制度,做好线上业务解答,避免群众来回跑。日常工作期间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导引叫号等待办理,方便群众随到随办、即办即走。4.场所消杀常态化。每日由保洁保人员对婚姻登记大厅、登记窗口、休闲等候区等公共区域进行早、中、晚3次消杀;在固定位置放置口罩、消毒湿巾、免洗洗手液、一次性手套等防疫免费物品;保持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动、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污渍,及时拉运垃圾,防止病菌发生。为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的登记服务环境。 5.自我管控常态化。强化工作人员自我管控,对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每天进行健康监测、三码查验。把登记员在岗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作为上岗要求列入《婚姻登记员行为规范》。在疫情突发期间要求登记员严格遵守“家与单位两点一线”的生活轨迹,并实行行程监管。定期对登记员开展廉政提醒,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思想认识,坚定依法登记、民政为民的工作态度。6.宣传引导常态化。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等新媒介、宣传册、宣传展架、婚姻登记处户外电子屏宣传疫情防控常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把婚俗改革“婚事新办、婚礼简办”的新思想、新理念作为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持续宣传,倡导广大市民争做新“婚”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推动者。xx民政局将对本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服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拒不执行本制度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典型问题公开曝光,造成严重后果将移交纪检部门查办。xx民政局2022年3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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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08:33:04 页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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