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2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单元测试卷 2套(Word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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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2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卷1(满分:100分 时间:75分钟)一、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小题3分,共4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吴某离异后携10岁儿子小吴与徐女士登记结婚,两人共同生活在徐女士母亲赠与的房产中。半年后,徐女士因交通事故获赔10万元。因身体不适,徐女士一直在家休养,吴某携此10万元外出创业后就再未回来,对徐女士与小吴不闻不问。据此可知( )①吴某侵犯了徐女士的抚养权②吴某侵犯小吴受抚养和受教育的权利③获赠房产属于徐女士个人财产④获赔的10万元属于徐女士个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甲男与乙女网恋,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第3年,甲法定继承了一套房屋,又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20万元投资股市,亏损5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婚姻无效,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②甲男、乙女结婚时不符合法定条件③甲男侵犯乙女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④甲男、乙女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3.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让很多人联想到多年前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剧中女主人公因与陌生人说话而遭到丈夫殴打,身心受到巨创。剧中涉及的家暴行为( )①违背了结婚的条件和原则②违背了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③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就要承担刑事责任④人民法院可作出支付抚养费的判决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第23页共23页
4.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17年3月和6月,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未要求蔡花腾退。2019年4月,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腾退,蔡花拒绝搬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法继承父母的遗产B.因蔡花实际占有父母房产,蔡永的请求暂不受法律保护C.蔡花可以共同继承房产为条件自行搬出该房屋D.蔡永有权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5.根据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父母必须支付年满18周岁的小胡上大学的学费②小王的爷爷和小刘的奶奶是亲兄妹,小王和小刘可以结婚③翠花被村霸阿强胁迫结婚,翠花可以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④婚后大明的父母为大明购买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大明名下,这套房屋是大明的个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6.张一与王二有一子张三、一女张四,张三婚后育有一子张五。张一与王二曾书面约定,自家的营业房和住房属于张一所有。2019年3月张一写下遗嘱,确定营业房由王二和张三共同继承。2020年1月,张一去世,不久张三也去世了。关于住房和营业房的继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①王二有部分继承权②张四对住房有部分继承权,对营业房没有继承权③张五都没有继承权④张五对营业房有部分继承权,对住房没有继承权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李某与涂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儿子小涂出生后不久,两人因家庭矛盾协议离婚,儿子随李某生活。离婚后,涂某一直拒付儿子的抚养费。2017年2月1日,小涂申请防近视眼镜外观设计专利,8月1日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涂在读书期间的生活费用应由李某与涂某承担②2032年1月31日后可免费使用小涂的发明③李某婚后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的汽车属于个人财产④涂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公安机关可判其支付抚养费第23页共23页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8.小明6岁时父亲病亡,3年后母亲改嫁张某,小明与其祖父母一起生活。张某有一5岁女儿,跟他们一起生活。小明大学毕业那年,其母遭遇车祸死亡,留下一栋其再婚后与张某共同购买的房子,市值180万元。小明可以继承的有( )A.30万元 B.45万元 C.60万元 D.90万元9.1996年,赵某和马某结婚并育有一子一女。2008年,赵某在父亲去世后继承了其价值120万元的房产。2016年,因感情破裂且子女均已成人,赵某提出离婚。遭马某和子女极力阻挠后,赵某一时想不开自杀身亡。2018年,马某再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马某和子女的行为违反婚姻自由原则②该房产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③马某和子女侵犯了赵某的生命健康权④马某可得到价值80万元的房产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0.严某与孔某系合法夫妻,婚后不久,严某携带其购买彩票中奖所得的669万元离家出走。严某不仅不照顾妻子和女儿严甲,还与另一女子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并生育一女严乙,孔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涉案财产。本案中( )①严某妻子孔某和女儿严甲可以取得全部彩票奖金②孔某对669万元彩票奖金拥有平等的处理权③严某的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结婚具体条件④严某的行为对其妻女构成虐待,应追究法律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小青和小明婚后住在小明婚前独自购买的70平方米房子里。为购买二套房规避房屋限购、银行限贷政策,二人办理了离婚登记,并约定男方婚前的70平方米房产仍归男方所有。小明凑了150余万元转账给了小青,并如愿以小青的名义购买了房屋。但是,小青却以二人性格不合为由,不愿意复婚。小明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第二套房屋系双方共同所有。该案件中( )A.该离婚不是真实的,他们的离婚行为是无效的 B.该离婚是自愿的,他们的离婚行为是有效的 C.该离婚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中财产约定无效 第23页共23页
D.第二套房子是以小青的名义购买的,不属于共同财产12.范某老伴去世后,范某经人介绍与同为丧偶的女子朱某相识并结婚。范某在镇上有两间门面房,为避免将来就遗产继承发生纠纷,两位老人婚前达成了一份“身后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5年后,范某因病去世,其子女来办理遗产继承手续时,朱某认为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双方因此闹上法庭。对此,法院应判决( )①范某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②范朱二人“身后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有效③范某的遗产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④范某的遗产由朱某与范某的子女共同继承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3.小天与小美于2016年登记结婚。小天在婚前个人全款购买期房一套,在婚后办理了产权证。后来,双方达成了对该房产99%与1%的份额分割,就该分割内容签订协议一份,并在房管局完成了房产证的加名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房产自始至终都属于小天夫妻的共同财产B.完成加名手续后,该房产的所有权发生变化C.小天夫妻对该房产最终有平等的处理权D.小天夫妻对房产的共有关系属于共同共有14.张男与赵女婚后育有一女张囡。婚后张男常在外酗酒,甚至酒后打骂赵女,但事后总是后悔不已。赵女一次次原谅张男,但最终无法忍受还是要离婚。张男苦求赵女原谅,赵女要求张男写下保证书:“若老毛病再犯,双方婚姻关系即告终,张男婚前所购婚房和婚后双方开的店铺归赵女,张囡由张男抚养,张男不得有异议。”但张男老毛病仍未改,赵女最终向法院诉请离婚。本案中( )A.赵女可以根据保证书获得婚房和店铺B.约定张囡抚养权归属,赵女减轻了抚养之责C.张男虐待赵女行为是家庭破裂的祸首D.赵女不应对婚房进行分割,可对店铺进行分割15.婚后丈夫甲曾答应等妻子乙生下孩子后,将其婚前所购商品房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但自从乙生下一个残疾女儿后,甲态度大为转变,经常对妻女拳打脚踢,乙不堪忍受,向法院提出与甲离婚。下列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①将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甲支付一半房款给乙第23页共23页
②由乙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甲向乙支付抚养费③认定甲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追究其刑事责任④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适当向乙倾斜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二、非选择题(共55分)16.张老先生于10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1)子女是否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再婚?(2分)为什么?(4分)(2)张子、沈女能否以断绝父子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2分)请简要说明理由。(4分)第23页共23页
17.索某是某大学教授,早年丧妻,有一子一女,均已结婚,并都与索某住在一起。但儿子、儿媳总吵着要分家另过,索某无奈,只好给了儿子10万元,让他们分了出去。此后索某的生活一直由女儿照顾。在女儿、女婿出国进修期间,索某的心脏病突然发作住院,但其儿子、儿媳却装作不知道,全由邻居肖某一家照顾。索某在病危期间,请来了两名医生作证,亲笔立下遗嘱:自己死亡后,将22万元存款中的15万元赠给学校作为奖学金,赠给邻居肖某1万元,留给女儿6万元,取消儿子的继承份额,并委托学校代为执行。索某去世后,学校按其遗嘱处理遗产时,索某的儿子坚决反对,认为遗产应由他和妹妹平分,不能给邻居肖某和学校,遂向法院起诉。依据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索某儿子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8分)18.2016年3月,张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张某创办了一家公司,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王某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2018年5月,张某与公司职工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张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中。2019年5月18日,王某发现后,立即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并平分所有财产。他们的财产包括:张某创办的公司,张某公司经营所得50万元,王某上班所得工资30万元及其住房公积金10万元,还包括张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张某个人的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产。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与李某的关系是否属于有效婚姻关系?并说明理由。(5分)(2)从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的角度,说明法院应当如何依法处理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财产纠纷。(8分)第23页共23页
19.忻某(男)与纪某(女)再婚重组家庭,两人一起生活在忻某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里。婚后,忻某不满纪某经常与同学聚会,便要求其辞职在家,禁止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矛盾不断,忻某甚至大打出手,纪某深感痛苦。后纪某于2019年7月向法院起诉离婚,不料,去法庭当日忻某遇难,留下婚后50万元存款。事后,忻某26岁的女儿忻容和纪某就忻某的遗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1)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忻某侵犯了纪某的哪些合法权利?(6分)(2)纪某想要通过诉讼解决遗产纠纷问题,假设你是法官,你应如何分配忻某的遗产?(7分)20.2019年,张先生与妻子王某结婚,生子小明,之后因关系不睦而离婚。过了两年,张先生与马某相识并共同生活,生女小蕾。张先生将2018年自己购买的商品房赠与马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不久,张先生因车祸去世,在遗产分割过程中马某提出小蕾享有遗产继承权,王某表示反对。同时,王某得知商品房已被马某占有,便向法院起诉,认为前夫与马某并非夫妻,赠与无效,要求马某返还该房。(1)小蕾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请说明理由。(3分)第23页共23页
(2)王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请说明理由。(6分)第23页共23页
参考答案与解析1.C2.D3.C4.D5.D6.A7.C8.A9.B10.C11.B12.A13.B14.D15.B1.C 吴某并未侵犯徐女士的抚养权,①错误。吴某对其年仅10岁的儿子小吴不闻不问,侵犯了小吴受抚养和受教育的权利,②正确。从材料中无法得知徐女士母亲赠与房产是否发生在婚前以及是否只赠与徐女士一方,故无法判定房产属于徐女士个人,③错误。徐女士因交通事故获赔的10万元属于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属于徐女士个人财产,④正确。2.D 乙遭甲威胁而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条件,属于可撤销婚姻,不是无效婚姻,乙可以在威胁消除1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但乙没有提出撤销请求,故婚姻有效;婚后第3年,甲法定继承了一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该房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决定房屋归属;甲私自动用乙的婚前存款20万元投资股市,这是甲对乙个人财产的使用和处分,不是共同财产,因而并未侵犯乙女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②④正确,①③错误。3.C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还规定了结婚的实质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同时规定了结婚的程序条件,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剧中涉及的家暴行为没有违背结婚的条件和原则,①错误。剧中丈夫因女主人公与陌生人说话对其进行殴打,其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②正确。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③正确。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非抚养,④错误。4.D 蔡永继承房屋是基于其父母的共同遗嘱,与产权是否变更无关,A错误。蔡永基于遗嘱继承房产,蔡花无权占有,B错误。遗嘱采用意思自治原则,他人不得篡改遗嘱,C错误。蔡永可以对该房屋行使物权请求权,D符合题意。5.D 旁系血亲三代内不允许结婚,小王的爷爷和小刘的奶奶是亲兄妹,小王和小刘属于第四代旁系血亲关系,所以,小王和小刘可以结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②④正确。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小胡年满18周岁,父母没有给付其大学学费的法定义务,①错误。翠花被村霸阿强胁迫结婚,该婚姻为可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翠花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③错误。6.A 书面约定在先,遗嘱在后,王二因张一的遗嘱对营业房有部分继承权,①正确。张四系张一与王二之女,住房属于张一所有,又无其他特别处置,张一死后,由王二、张三、张四共同继承,张四对住房有部分继承权,但营业房已被张一遗嘱确定为王二和张三共同继承,因此,张四对营业房没有继承权,②正确。张五系张三之子,张三死亡后,张三继承权由张五继承,张五对住房和营业房都有部分继承权,③④错误。第23页共23页
7.C 小涂未成年时的生活费用应由李某与涂某承担,①错误。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从申请之日起计算,保护期15年,故在2032年1月31日后可免费使用小涂的发明,②正确。李某与涂某已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故李某婚后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的汽车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应由法院而非公安机关判决涂某支付抚养费,④错误。8.A 材料中的180万元是婚后财产,小明妈妈应该得90万元,小明妈妈死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张某、小明、张某的女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小明可以继承的有30万元,A正确,排除B、C、D。9.B 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有结婚自由也有离婚自由,任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马某和子女的行为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①正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该房产属于赵某与马某的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赵某系自杀身亡,马某和子女未侵犯赵某的生命健康权,③错误。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故120万元的房产中60万元房产归马某所有,另60万元房产是赵某的遗产,而马某、儿子、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各得遗产20万元房产,所以马某可得到价值80万元的房产,④正确。10.C 669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是共同财产,孔某对669万元彩票奖金拥有平等的处理权;严某已结婚,还与另一女子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其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结婚具体条件,②③正确。669万元属于严某与孔某夫妻共同财产,非个人财产,严某妻子不能取得全部彩票奖金;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女儿严甲无权分割,①错误。严某虽然未照顾妻子和女儿严甲,但没有虐待妻女,④错误。11.B 从程序上来说,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只要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是自愿的,他们的离婚行为就是有效的,B正确,A错误。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离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C错误。办理离婚登记后,能够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在一人名下,依然系共同所有,“小明凑了150余万元转账给了小青,并如愿以小青的名义购买了房屋”,说明该套房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D错误。12.A 范某与朱某签订的“身后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属于遗嘱,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故朱某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范某的遗产应由其子女继承,①②正确。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③④不选。13.B 小天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小天的个人财产,二人婚后签订协议变更房产所有权为双方共有,所有权发生变化,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A错误,B正确。双方达成了对该房产99%与1%的份额分割,双方对该房产按份共有,处理权不平等,C、D均错误。14.D 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方可取得所有权,不能凭借张男出具的保证书变更所有权,A错误。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离婚后,赵女不能减轻抚养之责,B错误。材料中家庭破裂的祸首是家庭暴力,而非虐待,C错误。张男婚前所购的婚房为个人财产,不应进行分割;店铺为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D正确。第23页共23页
15.B 甲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为个人财产,双方虽有口头约定,但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甲存在对妻女的家庭暴力行为,孩子跟随甲生活对其健康不利,法院会支持由乙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甲向乙支付抚养费,②正确。甲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没有能判定情节严重的信息,③不选。本着保护妇女、未成年人的原则,应由乙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适当向乙倾斜,④正确。16.答案 (1)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2分)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结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第三方对结婚(包括再婚)男女进行干涉,是否缔结婚姻完全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决定。(2分)本案中张老先生和沈老太太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可以再婚,子女不能加以干涉。(2分)(2)张子不能以与父亲断绝关系为由拒绝赡养父亲,沈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母亲。(2分)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子女放弃继承权,但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2分)张子断绝父子关系的行为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仍应尽赡养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沈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仍应尽赡养义务。(2分)解析 第(1)问考查婚姻的相关知识。无论是初次结婚还是再婚,都应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与法定程序,均应尊重双方意愿,禁止第三方的干涉,材料中子女的干涉行为是不合法的。回答本问的关键是准确表述婚姻自由的内涵。第(2)问考查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知识,某些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义务不能推卸。解答此问需要注意血缘关系与拟制血亲关系是存在区别的,前者不能通过协议或法院来变更权利义务关系,但后者可以。17.答案 索某儿子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2分)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3分)索某的儿子虽然是法定继承人,但是索某生前立有遗嘱和遗赠协议,且有两位见证人在场,其遗嘱和遗赠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应遵循遗嘱和遗赠优先的原则。索某儿子的主张,法院应予以驳回。(3分)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本案中的遗嘱和遗赠协议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因此索某儿子的要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18.答案 (1)不属于有效婚姻关系。(1分)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民法典规定了一夫一妻制等原则。(2分)张某在没有与王某离婚的前提下,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未进行结婚登记,可见,张某与李某的婚姻无效。(2分)(2)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婚后,张某创办的公司,张某公司经营所得50万元,王某上班所得工资30万元及其住房公积金10万元,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支持王某平分上述财产的诉求。(4分)第23页共23页
②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张某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张某个人的价值80万元的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因此,法院不会支持王某要求平分该财产的诉求。(4分)解析 第(1)问,要把握材料中张某和王某登记结婚后,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调动结婚的实质条件和法定程序的知识,说明张某与李某的关系不属于有效婚姻关系。第(2)问,调动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知识,就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平分所有财产进行分析,说明哪些是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哪些是张某的个人财产王某不能分割。19.答案 (1)忻某侵犯了纪某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以及纪某的生命健康权。(2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构成生命健康权侵权。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2分)忻某对纪某大打出手,侵犯了纪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忻某要求纪某辞职在家,禁止其与同学交往,侵犯了纪某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2分)(2)忻某的遗产有婚前个人所购的商品房和婚后50万元存款中夫妻平均分割后归忻某所有的25万元。(2分)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和父母。(2分)本案中忻某婚前所购的商品房属于其个人财产,婚后50万元存款中夫妻平均分割后归忻某所有的为25万元。这部分财产可作为忻某的遗产被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其配偶纪某、女儿忻容和忻某的父母,因而,该遗产应由纪某、忻容和忻某的父母共同继承,如果忻某的父母已不在人世,则由纪某与忻容共同继承。(3分)解析 解答第(1)问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侵犯权利与侵犯行为性质是有区别的,忻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与虐待,侵犯的是纪某的人身权与人身自由;二是考虑权利的综合性,不能仅仅停留在婚姻范畴,民法中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材料中的忻某侵犯的是纪某的生命健康权与人身自由。第(2)问,解决遗产纠纷的前提,一是确定遗产范围,二是确定遗产继承人及其顺序。本案中的商品房属于忻某个人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50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先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属于忻某的25万元可纳入遗产范围。从继承顺序来看,忻某妻子纪某、女儿忻容及忻某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材料虽未提及忻某父母,但法院应该考虑其父母是否在世。20.答案 (1)小蕾有权继承。(1分)因为小蕾作为张先生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所以可以继承张先生的遗产。(2分)第23页共23页
(2)王某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1分)理由:①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商品房是张先生婚前财产,张先生享有处置权;(2分)②张先生与马某的赠与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1分)③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张先生的婚前商品房赠与了马某,且已经完成过户手续,所有权归马某所有,王某不能要求马某返还。(2分)解析 第(1)问,要弄清小蕾与张先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即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适用民法典中对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从而得出小蕾有权继承张先生遗产的结论。第(2)问,首先要弄清王某的请求是什么,即要求法院认定张先生与马某的赠与合同无效,要求马某返还该房。从本案看,一要对张先生赠与马某的房屋的财产性质进行认定,张先生是否能单独进行处置;二要看本案的赠与合同是否具备有效合同要件或是否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即认定合同是否有效;三要看房屋是否过户,若过户了,王某不能要求归还。本问应从上述三个层面,调动每一层面涉及的知识对问题进行逐层剖析。第23页共23页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2法律与生活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单元测试卷2时间:75分钟 满分:100分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明明3岁时就成了孤儿,被王大妈收养。王大妈对明明照顾得非常细心,母子之间关系非常亲密,在明明6岁时又将他送入小学读书。有一天,明明在向王大妈要钱买学习用品时多要了5元钱买零食,王大妈知道后将明明批评了一顿。从上述材料可知王大妈尽到的义务是( )①抚养和教育 ②教育和保护 ③批评和管教 ④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2.金某与王某离婚后继续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二人生下儿子小王,由二人共同抚养。后来,金某与王某产生矛盾后分居,小王与母亲金某共同生活,其间父亲王某未支付抚养费。儿子小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小王虽然不是王某的婚生子,但王某作为父亲应当负担小王的抚养费 ②因小王与母亲金某生活在一起,所以应当由其母亲负担其全部抚养费 ③因小王不是由王某直接抚养,因此王某应该负担其全部的抚养费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小王有权要求其父亲支付抚养费A.①②B.①④C.③④D.②③3.李女士发现女儿偷了超市的东西,于是拿起一根竹条对着孩子一阵暴打,第二天孩子死亡。材料中李女士的这种行为属于( )①虐待 ②家庭暴力 ③遗弃 ④抚养和管教子女⑤犯罪A.①②B.①②③C.①②④D.①②⑤第23页共23页
4.“我的孩子我说了算,要打要罚是我的事,别人无权干涉。”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父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打、罚孩子是父母在尽自己应尽的义务B.家长打、罚孩子是对孩子的约束和教育,是应该的C.父母对子女进行约束和引导是正确的,但不能靠打、罚D.家长打、罚孩子是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使用的5.小王和小米是大学同学,两人很相爱,毕业后准备登记结婚,但是因为小王经济状况不好买不起房子,小米父母强烈反对二人婚事,扣留了小米的户口本,致使双方无法领取结婚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米父母已构成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罪B.小米可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父母提供户口本C.小王和小米可以用婚礼代替登记结婚D.小王和小米必须征得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结婚6.离婚的李某嫁给张某,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李某的大儿子非张某亲生,但是一直与张某和李某一起生活,后来,张某在外地施工时意外死亡,获得50万元赔偿金。张某死亡后他的老母亲痛不欲生,此时李某腹中已经怀有张某七个月的孩子。关于此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大儿子与张某构成抚养关系,应该享有继承资格 ②李某腹中孩子和张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份额③李某和其大儿子、腹中孩子、张某母亲都是法定继承人④李某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享有继承资格A.①③B.②④C.③④D.①②7.小张与小丁恋爱后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后双方父亲老张与老丁因孩子姓氏产生矛盾。张家认为孩子必须使用父姓,丁家不同意。小张与小丁双方争执不下,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 )第23页共23页
①小张与小丁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②老张与老丁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 ③小张与小丁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④小张与小丁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8.小李婚后两年父亲去世,小李和母亲继承了父亲的遗产。为了支持公益事业,小李想把自己继承的遗产捐给某公益组织,他应该( )A.征求母亲的同意B.征求妻子父母的同意C.征求妻子的同意D.自行决定即可9.以下有关结婚登记申请的做法正确的是( )A.甲因在外地出差,让哥哥代替自己与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B.甲到女方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C.甲、乙为残疾人,双方均委托亲属去办理登记手续D.甲、乙不同意今年结婚,但甲的父母为了在明年春天抱上孙子,找熟人为甲、乙办理了登记手续10.家境贫寒的小梅受父母强迫,与家境殷实的村民小强登记结婚。婚后,小强从李某处购回耕牛一头,双方约定半年后付款。后来,小梅以结婚受胁迫为由诉至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本案中( )①该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②该婚姻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③耕牛为小强夫妇共同所有 ④耕牛为李某所有A.①④B.①③C.②③D.②④第23页共23页
11.刘男与张女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刘,已成年。张女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刘男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张女提供治疗费,致张女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小刘因此事愤怒至极,表示将拒绝赡养刘男,只赡养张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本案中刘男的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②张女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刘男进行损害赔偿 ③张女可通过仲裁方式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④小刘对刘男和张女具有的赡养义务是不可推卸的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12.王某妻子身患重病后失去生活来源,王某借口外出打工,多年没有音讯,也不往家里寄钱。王某的行为( )①没有互帮互助,是不道德的行为 ②属于遗弃行为,其妻可诉诸法律 ③违背了夫妻间相互扶助的义务 ④没有履行赡养扶助的义务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②④D.①③④13.李某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则随母姓,若生男孩则随父姓。最后李某生了女孩,在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此举遭到了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B.夫妻双方在家庭地位上是平等的,双方约定不能更改,故女孩必须随母姓C.公婆侵犯了李某使用自己姓名的合法权益D.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14.梁某和王某离婚时,儿子小桐随王某生活。不久,梁某和秦某登记结婚。婚后秦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公寓留给秦某,并声明该公寓只归秦某一人所有。梁某、秦某育有一女小翠。据此可知( )A.梁某无义务支付小桐抚养费第23页共23页
B.若公寓出售,所得房款不属梁某、秦某共同财产C.公寓属于梁某所有D.小翠对公寓没有继承权15.下列关于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说法正确的是( )A.约定财产制不能排除法定财产制B.约定财产制的范围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C.约定的内容只能有利于女方D.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16.甲、乙夫妻婚后经营一家饭馆,住在婚前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住房中,后两人关系不和离婚,离异时儿子已成年在读研。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再婚,丙的10岁女儿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该住房中,并继续经营饭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的儿子对甲没有赡养义务 ②丙的女儿与甲的儿子对甲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③乙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饭馆的收益有平等处置权 ④丙没有可能获得对这套住房的处置权利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17.朱某因车祸瘫痪在床,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其妻白某与肇事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支付10.9万元伤残赔偿金。白某领到赔偿金后却抛下病床上的朱某和年幼的儿子,长期不归,使得朱某和年幼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无法忍受的朱某将白某告上法庭,要求白某归还伤残赔偿金,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扶养费。(1)白某的行为属于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哪种行为?请说明理由。(6分)第23页共23页
(2)朱某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吗?请说明理由。(6分)18.张先生婚后多年无子,与配偶王某关系不睦。一次张先生偶遇马某,不久,便不顾道德与马某非法同居。同居后马某生下孩子小强,张先生甚是欢喜,将婚前自己购买的一栋别墅赠与马某,并完成产权登记。孩子出生后不久张先生因车祸去世,在遗产分割过程中马某提出小强享有遗产继承权,王某表示反对。同时,王某得知别墅已被马某占有,便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丈夫与马某是非法两性关系,赠与无效,要求马某返还别墅。(1)小强是否有继承张先生遗产的权利?请说明理由。(6分)(3)王某的请求能否实现?请说明理由。(8分)第23页共23页
19.张某与李某婚后住在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中,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张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夫妻结婚两年后,共同经营的儿童服装店又盈利100万余元,还有了可爱的双胞胎女儿。当女儿们刚满一周岁时,李某请求丈夫雇保姆照看孩子,自己回服装店上班,张某坚决不同意,要求妻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夫妻双方因此发生激烈争吵,直至感情破裂,最终协议离婚。(1)从夫妻的人身关系角度看,张某的要求有什么过错?(6分)(2)张某夫妻离婚后,本案中的财产应如何处理?(8分)第23页共23页
20.小张与小洁认识并发展成为恋人,两年后双方觉得到了适婚年龄便结了婚。结婚两年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关系恶化。结婚三年后,小张与小洁分居并书面约定:从此各管各的,互不承担扶养义务。在分居后第二年,小张开始做生意,获利28万元,同年小洁因车祸致残而生活困难,多次恳求小张给予适当照料,均被小张以当初分居时的协议为由拒绝。无奈之下,小洁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包括分居后小张做生意赚取的28万元在内的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小张同意离婚,但认为,分居后做生意赚取的28万元完全属于个人努力经营所得,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1)判断小张与小洁分居时的协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6分)(2)指出小洁关于财产分割的诉讼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6分)第23页共23页
参考答案1.A2.B3.D4.C5.B6.B7.B8.C9.B10.C11.C12.A13.D14.B15.D16.C17.(1)遗弃。白某有义务抚养年幼的儿子和扶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朱某。(2)两个请求都会得到支持。朱某的伤残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白某不能占为己有,应归还朱某;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的判决,朱某可要求白某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扶养费。第23页共23页
18.(1)有。小强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因此能够继承父亲张先生的遗产。(2)不能实现。一方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别墅是张先生婚前财产,张先生享有处置权,同时张先生与马某的赠与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有效。张先生的婚前别墅已经完成产权登记,由马某所有,因此王某不能要求马某返还别墅。19.(1)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张某要求妻子放弃工作,全职照顾孩子的要求,违反我国民法典的规定。(2)张某婚前所购的商品房系婚前个人财产,归张某个人所有;服装店面资产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经营服装店的盈利收入,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按法律规定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20.(1)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该扶养义务不因夫妻分居而解除。在分居后第二年小洁因车祸致残生活困难,小张仍然有对妻子小洁予以扶助的义务。(2)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居并不是离婚,小张在分居后做生意所赚的钱属于经营收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第23页共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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